有关投融资的问题有关投资及融资租赁方面的问题,情况如下:A-集团公司,B-A的全资子公司,C-和A有合作关系的公司,D-金融租赁公司,E-自然人。A有一项目由B运营,该项目所需设备由C提供,但C没钱就由E出钱购买该设备并由C通过D租给B,每年C通过D向B收取租金返还给E.A对B的运营给E提供回购担保。以上的整个操作合法吗?请问律师,以上哪个环节属违法?还是全部都是违法?C是不是不能向E融资?这个环节属违法?提问者:law00213v[北京-北京]投拆问题补充:我曾就合法性向C提出质疑,C回答说,有国家批准成立的专业金融租赁公司参与就是合法的。该金融租赁公司做的是委托租赁,我看到过B、C和D的三方合同。
我没看出违法之处。符合合同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