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带薪休假违法吗?深圳的某家企业在给员工休带薪年假上是如此操作的:休一天要扣部份钱,即拿不到日工资的全额,企业答案:你都休年假了没为公司服务,凭什么领取日工资全额。为此我们休所谓的带新年假是要扣钱的。就连休产假、婚假、丧假也是如此操作,甚至扣得比休年假还猛,几乎是扣除了我们日工资的一半了,专家们,企业如此对待员工是否合法?我们身为员工是敢怒不敢言,怕丢了工作,也没有人为我们务工者争取合法的权益!有没有人能帮帮我们,伸张正义呀?不仅如此,晚婚假是13天,此企业只有6天,太没人性了!
可向劳动局投诉。向劳动局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真的是太霸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