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变更描述:1.200…

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变更描述:1.2006年7月进入这家公司做技术员2.2007年7月1日岗位升为助理工程师,基本工资为2300元3.2008年6月续签合同职位为助理工程师,基本工资2300元4.2008年7月份岗位升为工程师,基本工资为2800元5.2008年9月份怀孕6.公司在12月份说由于公司工程师人数高于总部要求的工程师人数需要将一部分职工的职位下调,工资及福利不变。经领导做工作后我在职位变更申请单上签字。7.在2009年2月份公司人事部要求我变更合同,在变更内容里备注: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以下内容进行变更1)乙方的工作岗位由工程师变更为助理工程师2)生效时间2009年1月1日但是合同为2008年6月续签的合同,基本工资只有2300元问题:1.公司的这种变更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可不可以因此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我签字后公司应以多少的基本工资支付?(薪资调整单丢失)3.公司只有给本市女性职工购买生育保险是否合法?4.公司的生产环境恶劣,可否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让公司进行补偿?

公司违法,不应降低待遇。可以提起仲裁。具体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