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事宜我单位有个员工是去年6月…

关于工资事宜我单位有个员工是去年6月27日认定为是工伤,医院建议半年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这半年时间公司照常发放工资,并为其交纳五险.到了今年1月份员工去做劳动能力鉴定,被告知还不能做,需要进一步治疗后再鉴定,那对于公司来说需要继续给她发工资吗,保险到目前为止还是带她交的,我觉得公司现在风险很大,而且他是找外面律师帮忙打关司索要误工费,公司对那误工费,对方有无给,给多少并不能控制,所以特想咨询,谢谢

公司需要继续给他发工资。那么对于误工费这一块,按正常的工资标准就可以了。如果你们已经正常给他开资了,就不存在误工费的问题了!公司需要给他发工资。对于误工费,如果给了工资就不需要支付了、仍需继续发放工资,保险仍然要交。、所谓误工费就是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工资。具体按照受伤前工资标准发放。、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个月,特殊情况经劳动部门批准仍可再延长个月。、鉴定时间要尊重医院的意见。、发生工伤,医院的损失是不可避免的,工人不是损失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