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占集体所有地问题法律事实:本村共有…

私占集体所有地问题法律事实:本村共有三十六住户,其中十一户用推土机不经村委会同意将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留山推平,他们私占土地的目的是用来建民房或用作他用。村委会一度阻止他们的“霸山”行为,但他们对村委会的阻止行为不予理会。村委会要求管区干部出面解决问题,由于管区干部无法协调,叫村内部解决,至今此问题没有妥善解决。因为村集体土地有限,上述私占士地行为,引起其它村民不满,有的村民也想跟风占地。请问:1.上述私自占有集体所有地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2.个人不经村委会同意私自占集体所有地(自留山),违反什么法律法规?3.本人作为村委会成员,用集体名义(村委)还是个人名义起诉为宜?4.第一审起诉书应上交镇级、县级还是地级市的人民法院?可向法院要求什么判决?5.个人需要宅基地建民房,需要走哪个法律程序?6.管区干部行为,没有有效地履行公职,解决集体所有地纠纷问题,是否有违法行为?7.村委会上否属于行政机关?8.能否提供一个解决私自占有集体所有地的问题建议!

、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村集体组织的合法利益;、违法土地法等法律;、用集体名义起诉十一户侵权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如果所在镇有法庭,一般将起诉状等材料递交给法庭,但是向法院起诉;、属于本村村民,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申请一处宅基地,经村委向乡镇申请批准;、管区有权管理此事,解决不了应向乡镇府汇报;、村委会不属于行政机关;、建议向上级反映,比如乡镇府或县地管局等部门。这个自占有集体所有地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这个案件由村委会作为原告较好,第一审起诉的诉状要交到所在的区法院。个人要建设宅基地要向村委会申请,由村委会批准,然后办理土地证,规划许可,建设许可,然后再建设房屋,申请办理房产证。基本上就是这样几个步骤,村委会按照法律的规定属于群众自治组织,不是行政机关。以上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