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财产的分割各位律师您好:我今年52岁,打算再婚,女方有一成年女儿,我有一成年女儿并且已婚。现在有一处25万元的住房和一处500万元的商业用房。如果百年之后,我希望住房归再婚太太所有,商业房产归我的独生女儿所有,如是这样的打算,我在再婚登记之前,应该做些什么工作和准备。感谢能为我解答的律师。
、如果不做公证,没有遗嘱,我去世后,再婚太太可以和我的女儿争商业用房的财产吗?——是的!、可以直接办理赠与手续给女儿;或留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即使再婚,这些财产仍然属于你,如果想提前立好遗嘱,可随时将上述内容进行公证。你可以写下遗嘱,然后到公证处公证一下就万无一失了。这些应该属于你的婚前财产,也即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可以自行处分,你立个遗嘱即可,若不放心还可作个公证。你以后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分配你的遗产!现在不必做什么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