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拘留合法吗?有人偷我东西被我给…

这样的拘留合法吗?有人偷我东西被我给打了,不是很重。我在派出所也主动交代了。警察说;你的拘留。在我知道要被拘留和进拘留所前后才三个小时。我从拘留所出来才知道那个人,被我打成脑震荡已经出院了,当时他没有昏迷,呕吐。也没有做法医鉴定。现在被起诉赔偿医药费。法院的人说;你都拘留了,就的赔偿。而且是百分百的承担。这样合理吗?

不错,你得承担。你的情况看似很冤枉,也很值得同情,但是,从法律的角度讲,公安和法院的行为与说法都没有错,只是你不理解法律而致。首先,有人偷你东西,你抓住了他,依法应当扭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处理,你动手打他,则是一种人身伤害的违法行为,此不因为它是小偷而使你的大人行为变得合法,因此,公安机关据此你行为对你作出行政处罚,于法有据,而法院依据侵权民事责任确认你对他人身体造成侵害承担赔偿责任,也是合法的;其次,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盗窃行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不会因其遭受另一不法侵害就给于免于追究,由于你没有说清楚偷盗的过程和标的大小,因此无法给于你针对性的解答,通常情况下,如果被偷的钱物数额不大且没有前科,对小偷的处理一般是教育、警告等较轻的,如果达到一定金额以上,那么,即使是盗窃未遂(没偷成功),也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可见,如果公安对事实清楚的盗窃行为一点不做处理,那是不对的。你打人违反治安管理法,公安局对你拘留没有什么不当的地方,对于医药费你应当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