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做我向丈夫提出离婚,因为他一年没有交过生活费,而且经常不着家,我们两都是公务员,可是并没有多少存款,生活七年,有一辆价值十七万的小车,一栋单位分的价值三十五万左右的福利房,还有原价值十一万现亏损为五万左右的股票,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存款,这一年,家里包括孩子所有的费用都是我在负责,他借存装修款之名不交生活费,可实际上装修款并没有用掉他所说的那笔钱,至少有五六万元不知去向,现在他说房子给我,他要车,还要我给他二十万,我去哪拿二十万呢,而且孩子的生活费他只给八九百,要知道他每月的工资近一万元,七年的生活里,我体谅他家生活贫困一直都不断地给他家寄钱,我家人也很通情达理,总是以各种借口拿钱给我们,可是他不知感恩,反而伙同他家人逼我拿出这二十万,我该怎么办,难道就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吗?
夫妻共同财产是均分的,但请求你支付二十万没有法律依据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如果找到他有过错的证据,可以要求给他少分财产。先要考虑房产属于你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你争取了孩子抚养权,可以得到房产,不一定需要补偿他很多钱。法院会要求他支付万到万抚养费。有问题电话我。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对方要求没有依据。请求你支付二十万没有法律依据,可以起诉离婚,让法官判吧。你可以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判决小孩抚养权和分割共同财产。若有疑问,欢迎联系,相信法律,委托律师争取你的合法权益。相信法律,委托律师争取你的合法权益,需要可以联系。你好!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怎么那么悲观,法律可以保障你的权利。协议不成可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法院判决也不会满足他的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