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卡后xx的卡费8年为0在要求赔偿滞纳金神奇的出现2001年销139号码,当时卡费为邮证存折,按当时规定三月后领取余额.回答为没有.因号码已被他人使用,维权意识不足.不了而了,但存折保留下了.09年一月向xx反映后答复时间跨度过长,相关文档资料未留.2月18日告知xx我的存折账号,余是向xx求平等权利要求赔偿182.71余额及滞纳金,在一月十六日致二月十九日(有四次向投诉受理中心.一次集团热线)均说无法查证,在告知xx我帐号后,在要求滞纳金之后,xx回答余额在我的帐号中,请教,移xx后期假若存入我帐号有过失吗?向xx要求平等(即若我欠费xx定向我收取滞纳金),我向xx收滞纳金有依据吗?
回复匿名没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