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2008年4月4日晚上20:…

交通事故2008年4月4日晚上20:00左右,在上海松江区的玉树路上开车撞到了一名外地人人,当时本人是酒后驾车的,由于外地人多要出现打架的场面,本人就离开了现场到当地的交警部门自首去,病人已送往医院.本人想咨询,交强险是否可以理陪呢?

可以的可以到所投的交强险保险公司理赔。按规定直接向受害人予以赔偿。交强险应当得到赔偿。——洛阳交通事故律师方西乾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酒后应当拒赔。应适用《道交法》第七十六条以及《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驾驶员醉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损失,保险公司应当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财产损失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