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权益我在一所市属高中从事一线教学…

教师权益我在一所市属高中从事一线教学,我是师范类本科毕业,起初是按照中教二级发工资,由于是聘任没有编制,2006年校长更替,把我化为临时代课教师,也从原来的将近三千块钱,一下强行规定为800元,并强迫签定协议,如果不签800元也不给发.我和其他一线教师的教学任务相同.目前手里有学校颁发的专业技术证书.请问,我可不可以要求学校补偿欠我的那部分工资?

如果有证据证明在签订协议时是强迫的,你可以主张协议无效,你有权按照你原来的标准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