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人身损害赔偿年前五月在幼儿园,一名幼儿在自由活动时,自己摔倒,老师将其送入家中,家长要求老师陪同去良庄看腿,到达良庄后没找到医生,又去附属医院看,医生说骨折需做手术,老师陪着做完手术才回家,幼儿家长将幼儿园告上法庭,还做了伤残鉴定是九级伤残,要求赔偿,问幼儿园对这次事故应付什么责任?能赔偿多少?我是汶口的一名幼儿教师,我们的幼儿园地面是水泥的,请律师给出个计策,我们能不赔偿吗?
你好,幼儿园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们有过错,你们赔,否则不赔应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你所指的自由活动是?当时的情况又是怎样?其他小朋友处于什么情况?当时老师在干什么?幼儿园的整体状况如何?伤残鉴定是自己委托还是法院委托?小朋友有没有违反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或老师的嘱咐?这一系列问题都将对案件产生影响,本律师擅长各类人身伤害案件,如需律师帮助,可以和我联系。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不赔偿在现阶段应该说不可能。毕竟幼儿园里的学生均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幼儿园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作为幼儿园能说没有过错吗?幼儿园应承担全部赔偿!匿名小孩出门老太婆提开水进门发生意外撞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