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做对吗我在05年10月加入上海…

我这样做对吗我在05年10月加入上海一物流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收取15000元押金,由于公司拖欠我3个月的路桥费和维修费我最近把车子扣住在当地公安机关备案,请问我这样做有风险吗?如果我申请仲裁是否必须在上海申请?

你好!你个人扣车不合适,申请仲裁在实际工作地点。你私自扣车的做法不妥当,有承担民事责任的可能性。建议你在上海咨询律师或寻求法律帮助。—滕州荆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