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从开发商手中将当事人所交的部…

是否可以从开发商手中将当事人所交的部分房款直接划走呢?当事人有一个关于人身伤害理赔的案件在法院待审,当事人手里只有现在的一处房产(此房一楼是门面房,二楼是生活住房),该房款只交了一半,剩余部分准备办理银行按揭手术。也就是说此房屋当事人现在只取得了使用权,但是没有产权。如果理赔款为当事人已交房款的1/2以下(也就是该处房产的1/4以下)的情况下,请问法院在执行理赔款时是否有权扣押或拍卖该房产呢?必要时法院是否有权从开发商处着手终止当事人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呢?并从开发商手中将当事人所交的部分房款直接划走呢?

法院无权终止当事人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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