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外孕手术前未做基本的妇科检查,导致不孕是医疗过错吗?医院该负怎么样的责任?我于07年(当时26岁未婚未育有生育要求)宫外孕住院,因为一直是右侧疼,医生在做B超时只看了右侧,没有检查左侧,当时入院时生命指征正常,没有剧烈疼痛和出血昏迷,医生在她自己不知情我的基本情况下,用了抢救危急宫外孕的办法为我做了右侧输卵管切除术,并告知我做手术后左侧还能用,不做可能大出血危机生命,最终还是要做手术.手术后两年一直未孕的情况下我做妇科B超检查示左侧输卵管和卵巢粘连,医生说左边没有希望了,并说我当时的宫外孕手术不应该做,我要孩子必须做试管婴儿.我在需要进一步治疗的情况下去医院复印察看我的病历,病历显示手术前没有B超检查左侧,手术中医生在腹腔镜下可看到我左侧输卵管和卵巢粘连,伞端呈盲端,右侧输卵管妊娠流产,我认为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医生的错误治疗,医生没有做基本检查就决定手术是错误的,手术中发现了问题,并且确定右侧输卵管妊娠已流产,就是说不做切除术我也不会有生命危险,医生并没有停止对我手术,直接导致我的自然受孕功能完全丧失.我认为医院存在明显过错,并且直接导致了这么严重的后果.我想知道我该怎么样维护我的术前知情权.自然生育权.医院该对我付什么样的责任.多谢.
你好,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确定维权方案。B超检查只检查一侧附件的情况是很少见的。在输卵管妊娠已经流产的情况下,继续做切除术的做法也是不对的。但从客观上来说,你的两侧输卵管都有一定的病变,对自然受孕有一定的影响,建议你提供所有病历,请专业律师介入,必要时提起鉴定或诉讼。\"手术后两年一直未孕的情况下我做妇科B超检查\".那么是今做的哟?医院应对你予以赔偿!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及早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维权吧!如果你的陈述有证据证明,那么医院应当承担责任。我成功代理了多例宫外孕切除术医疗纠纷。我可以提供法律帮助,欢迎电话或当面咨询武汉医疗纠纷专业律师环境的就是一直没有怀上,近来查了医院病历才知道的.精神损害很大啊,我不能自然怀孕对生活和婚姻家庭影响很大,做试管也要时间和金钱,好痛苦,我都哭了几天了环境的各位律师能不能多告诉我一些这方面的知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