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伟大的律师们帮帮我的一家行吗?我妈妈在工地做泥水工时被她拖拉机幢倒在地当时双小腿的肌肉大面积粉碎,之后肇事司机现在的被告把我妈送到市医院医治.被告家照顾医治我妈的伤势才好到一半时被告就撒手不管了我家因没有钱继续交住院费而被迫出院.出院后家里到处借钱医治我妈妈也找被告家协商可被告家大言不惭说;他就是不管看我家能把他怎样.我家没有办法只好找当时工地老板出面协商最后我家跟被告签订协议答应给予补偿并且在10天内付清钱并且有欠条为证(金额为11000).可是10天后他以各种借口不付钱,最终我家将他告上法庭要求他履行协议并且赔偿违约以后的一切费用.一开始不管是律师庭长对我家的官司抱有十足的胜算也有同情,可是当被告家在开庭前一天见了庭长以后庭长就对我家的态度大有不同,第二天开庭审理时庭长说;我家跟被告签的协议和欠条无效,我家最多判俩千左右.可是我家不服可我们又找不到最好办法,唯一只有继续上述可我又不愿意在等我70岁的爸爸继续操心和奔跑了再加上家里也没有钱了.我家就是靠我妈干工地活养活一家老小,爸爸70岁了也做不了什么身体又不好,现在妈妈走路都困难.因此乞求伟大的律师帮帮我的一家想想办法吧
你好,既然已经委托代理律师,请相信你的律师,直接与代理律师交流案件情况!同情你妈妈的遭遇!如果有欠条,那么就是双方对这起事故达成的一个口头协议的最终的文件,以欠条的形式了结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我个人认为这个欠条是有效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继续坚持吧!相信法律会支持你们的合法请求以上意见,供参考!除非被告有证据证明是你欺诈、胁迫他写的欠条,否则欠条具有法律效力。没问题,你应该可以胜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