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时间有效期?我2007年2月…

有没有:时间有效期?我2007年2月17号帮我朋友担保借贷了12万元的货款.合同上著明2007年7月还清,我朋友至今还没还货款.卖方起诉担保人(我).请问担保人有没有:时间有效期?

有的。担保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债权人未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你完全可以抗辩不予承担责任。

怎么赔偿您好,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我…

怎么赔偿您好,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我是学商务管理的,我有一位朋友出车祸了,手已经骨折了,现在还在医院了。请问您怎么合理要赔偿法。

首先是报警,确定双方责任,收集证据。然后对症治疗,到病情稳定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和实际损失要求赔偿。按照事故责任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你好!责任认定后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北京律师祝永根

法律咨询证人不出面做证,使被害人得不…

法律咨询证人不出面做证,使被害人得不到正常的赔偿,而且举证人又是造成事故的第三人。(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使被害人造成伤害,立案时只有雇主被列为被告。一审2年至今未果,现在可以追加第三人为被告吗?2审可以吗?

你好,二审只对一审的判决进行审查,如一审有错误,可以发回重审,到那是就可以追加第三人啦。

请问:母亲将房产过户给女儿后,现女儿…

请问:母亲将房产过户给女儿后,现女儿去世,母亲又想要回母亲将房产过户给女儿,现女儿去世,房产已过户到女婿名下,老人家想要回房产行吗?

属于赠与且已过户的,不能撤回!如有疑问可以联系武汉王建峰律师如果您过户给女儿属于赠与,那么房产就是女儿女婿的共同财产,你无权要回房产,但可以继承你女儿的遗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的部分份额.不能要回只能继承。根据婚姻法、继承法等规定,该房产如果由母亲赠予女儿女婿二人所有,则该房产属于女儿夫妻共同财产,女儿去世后其中一半房产为其遗产,由母亲和女婿及其子女共同继承;如果该房产由母亲赠予女儿一人所有,则该房产属于女儿个人财产,女儿去世后该房产应全部作为其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予以继承。房立不能过户到女婿名下,应当办理继承.房子要不回来,只能按份继承.您好,女儿去世后,您只能继承女儿的相应份额,因为您不能剥夺女婿的继承权利。

工程承包我带了技术人员和30人的农工…

工程承包我带了技术人员和30人的农工,到一个地方以我个人名义承包了一项工程,在承包合同中我们主要负责人工和机械的施工和管理,(大轻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了部分返工费用,返工时我们已经离开工地,现在发包方以返工为由,拒付工程款。

如果是因为你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发包方可以扣除,不过不能以此拒付工程款。返工费用你应该承担,但拒付工程款是不合理的,建议你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追讨费用。如果对方有意拖或者甚至拒付工程款,总会找出一些理由,应尽早联系律师准备起诉事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仲裁委员会的做法合理么?我与公司发生…

仲裁委员会的做法合理么?我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情况如下:公司无故叫我自递辞呈,我不递,他又不肯主动辞退我,硬是叫我自己交辞呈,这月工资应该是09年2月20号发,我去要,他还不给,说不交辞呈就不发我工资.去调解不成,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但已过26天还未收到原本应10天内收到的受理通知书,其间我多次致电到仲裁委员会咨询,他们每次都叫我再去邮局看看,要是没有我只能再等等,他们除非收到邮局退信才会再通知我,但另一方面,我基本每天跑邮局,那里根本没有收到仲裁委员发出的通知书,也就是说根本不会有退信….我向市保障局投诉后,仲裁委员会竟然告诉我说他们已将我的相关资料在未告知我本人的情况下下放到街道调节部门,理由是他们要受理的案件太多…..这些事我都毫不知情….请问仲裁委员会的做法合理么?我该怎么做?谢谢!!!

要他们出份不受理的书面决定,你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了.仲裁委员会的做法不合理不合理。可以联系律师咨询提供帮助。向上一级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向上海市仲裁委投诉其实,暂时你没必要申请仲裁。公司既然不辞退你,你坚持上班即可。工资不给,可单就工资问题申请劳动仲裁。建议你委托专业律师处理。详情可来电联系上海李军律师面谈。

谁之责?一字不识的老父亲去领移民款,…

谁之责?一字不识的老父亲去领移民款,结果政府多给他付了五万,事隔一年,政府才发现,现在吧一提起起诉,请问这应事谁之责?

依法是应该返还的但政府必须要有证据证据多领的事实应该返还。应该返还如果事实存在,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当然你也可以不承认,对方需要拿出证据。因此你要首先确认是否真的多拿了钱。如果确实多给了五万,应该返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