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做我向丈夫提出离婚,因为他一…

我该怎么做我向丈夫提出离婚,因为他一年没有交过生活费,而且经常不着家,我们两都是公务员,可是并没有多少存款,生活七年,有一辆价值十七万的小车,一栋单位分的价值三十五万左右的福利房,还有原价值十一万现亏损为五万左右的股票,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存款,这一年,家里包括孩子所有的费用都是我在负责,他借存装修款之名不交生活费,可实际上装修款并没有用掉他所说的那笔钱,至少有五六万元不知去向,现在他说房子给我,他要车,还要我给他二十万,我去哪拿二十万呢,而且孩子的生活费他只给八九百,要知道他每月的工资近一万元,七年的生活里,我体谅他家生活贫困一直都不断地给他家寄钱,我家人也很通情达理,总是以各种借口拿钱给我们,可是他不知感恩,反而伙同他家人逼我拿出这二十万,我该怎么办,难道就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吗?

夫妻共同财产是均分的,但请求你支付二十万没有法律依据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如果找到他有过错的证据,可以要求给他少分财产。先要考虑房产属于你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你争取了孩子抚养权,可以得到房产,不一定需要补偿他很多钱。法院会要求他支付万到万抚养费。有问题电话我。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对方要求没有依据。请求你支付二十万没有法律依据,可以起诉离婚,让法官判吧。你可以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判决小孩抚养权和分割共同财产。若有疑问,欢迎联系,相信法律,委托律师争取你的合法权益。相信法律,委托律师争取你的合法权益,需要可以联系。你好!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怎么那么悲观,法律可以保障你的权利。协议不成可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法院判决也不会满足他的要求的。

离婚后再生小孩算第二胎吗?我之前离婚…

离婚后再生小孩算第二胎吗?我之前离婚了,可小孩不是跟我,现在我和一个男人又有小孩了,可去问了别人,回答是算第二胎罚款,为什么啊?我现在没有和这个男人在一起,我只想把小孩生下来好好的照顾,是不是小孩上户口的时候还要他父亲签名啊?可都不知道他去哪里了啊!

如果结婚后,对方没有生育过可以再生,

请教甲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约定…

请教甲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约定甲方把自有房屋卖给乙方,乙方交纳定金50000元,3月1日前乙方支付剩余房款。到2月26日,乙方通过房产局查询发现该房产的产权人不是甲,而是没有见过的丙。甲方害怕交易风险,就于当日起诉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那么,该协议能否撤销?如果以后甲方拿出丙方的委托书或者丙方同意,该协议能否撤销?

该协议能撤销.你好,该协议可以撤销,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办理。该协议可以撤销。

有关《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疑问请问…

有关《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疑问请问《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所列举的农产品是免税的,还是征税的,我有点不明白,比如说:(一)粮食粮食是指各种主食食科植物果实的总称.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等),以及经碾磨,脱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如:面粉,米,玉米面,渣等).粮食不是免税的吗:怎么又属于征税范围了呢?

中华人民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小孩抚养权问题男方(回族)女方(汉族…

小孩抚养权问题男方(回族)女方(汉族),双方结婚时男方带一大女孩,后双方共同又生育一小女孩。目前双方欲离婚,但双方都欲争取小女孩的抚养权,双方经济条件大致相同,如交法院谁获得小女孩抚养权的可能性比较大?我们国家在这方面有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多谢!

小女孩是多大年龄啊?这点是比较重要的。个孩子一般一人一个,具体情况最好详细了解情况后才好判断。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小女孩年纪比较小,则判给母亲的概率大一些。

离婚当事人有外遇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离…

离婚当事人有外遇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离婚当事人男方给女方写了100万的精神损害赔偿费条子。这个条子在法庭上有用吗?因外遇的精神损害赔偿应该赔多少?法律根据是什么?

有用,但如果当事人反悔,法院会支持一小部分,根据伤害程度及对方支付能力而定,婚姻法条如果自愿书写,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过实践中差异很大。金额过高,限制对方的婚姻自由,无效,但是可以作为证据,要求一定是婚姻赔偿.据你陈述,书写赔偿费用金额过高,限制对方的婚姻自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要求婚姻赔偿.

我的工伤待遇应由那个单位给合理呢?律…

我的工伤待遇应由那个单位给合理呢?律师您好:我是机电厂工人,在1998年单位开不出工资,放假了。为了生活,我只好到一家私人矿井去打工,2002年我在私人井口打工时,发生工伤,造成双下肢瘫痪,经市劳动局评残委员会,给我评残三级,私人矿井口老板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我在2005年回原单位机电厂退休《普通退休》,没有享受工伤待遇。请问一下我的工伤待遇应有那个单位负责给我呢?谢谢律师能告诉吗!请相细点。此致敬礼多谢了!

你的工伤待遇应由私人老板给付。应该由矿产企业负担。发生工伤时所在的单位负责。

企业拖欠留守人员工资是否可以起诉?律…

企业拖欠留守人员工资是否可以起诉?律师您好:我曾经是一国有企业留守人员,该企业拖欠我4年的留守工资,我不知采取何种方法索取,是否可以上法院起诉?

不可以!是政府行为,在企业破产时候就应该先给付工资,当初你干什么去了?现在哪单位还有吗?如果没有了,以企业行办为被告,向政府的劳动局提出工资劳动争议,是可以受理的。行政前置案件。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才可以起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