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酬纠纷08年1月份我从家政公司…

劳动报酬纠纷08年1月份我从家政公司雇请一个保姆回家照顾父亲.约定第一个月工资900,经后每月800.父亲86岁,独居,患病不能自理,因不住在一起我把照顾父亲及做家务交给了保姆,父亲常告诉我他常常出门,家里十分脏乱,对此我开始一直好言相劝,说过后有所收敛.11,12月份我回家住了一段时间,发现其常常是我上班走了他也出门了,出门去检矿泉水瓶卖钱,而且在我支付其生活费后在外面捡过期,变质的食品回家给老人吃,我发现后警告过他,如果再继续这样下去我会扣其工资,元月2日晚上,父亲晚上要小便,起来就不耐烦,把一壶满尿泼到父亲身上,第二天就卧床不起,昏睡一天,上吐下泄,元月4日我将其解雇,鉴于其这段时间工作极不负责任我原想扣其一个月工资,后经家政调解只扣了其半个月工资.可他不但不内疚,反而到报社投诉我扣了其一个月工资,后到法院告我扣其两个月工资.他告我的依据是他委托我开了个存折,工资是我打折的(我在银行工作)六.十月两个月没上折为由告我返还其两个月工资,事实上六.十两个月工资都以现金支付给他了.我现在想请问律师此答辩状如何写,付现金时并无第三人在场,如何证明钱已付给他了,我有什么理由来反驳他?

案情复杂,建议带上相关资料面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