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赔偿我在广东省佛山市大沥区盐步镇一家制衣厂上班,于04年1月5号进的该厂,去的时候签了一年合同,到现在都有没在签什么合同了,每年放假过年按时回来上班就在没有什么合同了,而今年过年时我还在家里就打电话叫我来上班,我当时就怕失去工作而买了高价气车漂来的,可现在我才上了二十几天班老板就说他不办厂了,他说每个人只发现在上班的二十几天工资另外在补一千块钱,我们以没办法,以不知道他这样是否正确,请问我该怎样做.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至少可以要求五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一个月工资的待通知金。应该按照你在该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自零八年二月起的双倍工资。另外,解除合同应该按每工作一年被偿一个月工资给你。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赔偿。未签书面合同,双倍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