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工资补助我和同事谢是08年7月…

是否有工资补助我和同事谢是08年7月17日在该单位正式上班的,7月30号和公司签的合同,劳动合同当时签的是三年,三个月的试用期。三个月的时候公司做考评,就用劳动法新规定签三年合同的试用期是六个月为由,延长了我三个月的试用期,而在我们刚潢六个月的那天,公司无故通知我们说解除雇用,请问这合法吗?是否能申请到工资补助。

不合法,可以申请仲裁。按照合同处理,其不得有意更改试用期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申请进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