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问题我们结婚一年,婚前购买房子一套,产权登记是他的名字,其中有部分借款是向他妈借的,婚后每月按时还款给他妈妈,直到今年1月份已全部还完。他妈妈有两个儿子,但一直和我们住,我老公每月除了还借款另外会给生活费,他的收入比我高出好几倍,结婚以来我的收入一直是自己保管,现在老公要和做财产公证请问各位大师:1)结婚后还他妈妈的钱能算我一份子吗?如果可以的话我该如何来保护我的权益?2)如果在财产公证之前离婚,我俩的收入悬殊太大,我该如何来举证他的收入?
婚后偿还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查询其纳税凭证,也可以向其客户或所在单位了解。婚后还款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委托律师调查他的财产试试,不过难度比较大。主要是股票基金、收入、银行帐户等等婚后还款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到单位开具收入证明。同意上述意见,具体可咨询律师。婚后还给他妈妈的钱属于用你们的共同财产偿还,离婚时你可以要求他支付一半给你。你知道他的收入意义不是很大,关键是你能够知道他有多少存款。、婚后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有工资需要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证明等。你可以拒绝做财产公证,关键是你要有证据证明对方现有多少财产,这样才能在离婚时方便予以分割。婚后还款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分。他收入再高,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