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就业中介您好!我在在济南通过一家境外就业中介公司去韩国打工,(1)境外就业中介公司招到韩国近海捕捞的工人,但是在中国境内不与韩方雇主签订(劳动合同),要求中国国内的工人去了韩国以后在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到了韩国,中国的工人感觉合同不适合自己,不签,如果回国,还要赔给济南的中介公司19万。这个问题是否合法?应该怎么处理?(2)我在与境外就业中介公司签订的中介协议上,写道:无论什么原因,只要在韩国指定渔业工作不满3年,回国,也要赔给济南的中介公司19万,这样是否合法?应该怎么处理?
不合法。建议你们与中介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这样你们与中介公司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一旦有什么劳动纠纷,可以直接找劳务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