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害我的朋友,被人打了!开始的时候…

轻伤害我的朋友,被人打了!开始的时候,只是报案了,但觉得是邻居没有追究,想就那么算啦!可是,他们家人得寸进尺,又来打了第2次!于是,我们申请了鉴定,但是到派出所的时候,办案民警已经被收买了,我只是提出个法医鉴定的要求,他以没有证人的理由(我朋友的地方属于半农村的地方,人比较少)就推三阻四的拖了很久,后来还是给鉴定了,确实是轻伤害!我现在想自己起诉可以吗?因为我不相信那个办案警察!或者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我的朋友是老实人,对方简直就是瞒不讲理的无赖,偷人东西,还为了掩饰自己的恶行,动手打人)

邻居间的轻微伤害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范围内的,你有到派出所报案的记录,派出所应该找那人取笔录了吧?你被害人的陈诉也是证据之一,你的法医鉴定是直接证据,只要对方承认曾经与你撕打,现在,你有伤害后果,就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立案.要求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求赔偿民事损失,<刑法>条款<刑事诉讼法>\\条附带民事诉讼.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但你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也应当受理,但鉴于你的情况,建议你直接向法院起诉!邻居间的轻微伤害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范围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