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你好!我与妻子段段续续分居多年,…

离婚你好!我与妻子段段续续分居多年,去年5月份达成一份离婚协议书,内容如下: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自愿离婚,以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一、双方婚后生子由女方扶养,女方负责包括高中教育阶段在内以前的所有教育费用,大学教育阶段的一切费用,双方各担一半,发生一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各承担一半,男方探视须提前一天通知女方,十八岁以前不准探视。二、双方共同财产分割如下:女方家中楼房、家俱等系婚姻存续期间所购建,为保证其子的成长环境,全部归女方,男方放弃所有投入款项。三、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债权、债务。四、本协议自2008年5月3日起生效。2008底交婚姻登记机关。五、双方保证切实覆行本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请问一、2008年底女方因各种理由未能交办离婚手续,这份协议是否可以起诉,需要多少时间?男方需要给女方赔偿吗?问二、男方能否要回扶养权?问三、男女双方各自都在外地工作,能否可以在工作所在地办理?谢谢!

双方未依据该协议办理离婚手续,该协议不能作为履行的依据,但在离婚诉讼中,该协议可以作为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的参考。协议离婚不成可起诉离婚,该协议可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或参考,可打电话详询杭州刘律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