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问题各位律师好:我有几个问题…

工伤赔偿问题各位律师好: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1.我是2008年4月2日的发生的工伤,下半身瘫痪,工作时间才1个月,我今年29岁,如果我伤残鉴定完了是在2009年5月1号以后,鉴定为2级伤残;我知道我的本人工资是按照贵州省年人均工资计算的,是按照哪年标准的计算?另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里的按照原工资待遇补偿22个月,这里的原工资待遇是按照本人工资计算还是按照劳动合同上约定计算?2.我知道工伤赔偿有:一次性赔偿和终生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两种方式,我是一名煤矿工人,而且是外地人(江苏),矿是私人的,我参加了社保,如果我选择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是不是非常麻烦,煤矿如果出了什么事会不会对我有影响?另外我领取津贴是不是必须本人或者家属亲自到社保局领取?能不能打到我的银行卡里,这样我可以回家。麻烦各位给我解答,非常感谢,我家庭条件很不好,我想找到一种最适合我的方式。

是的,建议一次性了结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你实际发放工资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解除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因你是级伤残,要求一次性了结没有法律依据,应当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并可要求对护理依赖程度进行鉴定,按月发放护理费。——洛阳劳动工伤律师方西乾yraxm大家多给点意见,我要比较一下,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