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按揭问题我与2007年4月付首期…

房屋按揭问题我与2007年4月付首期,买了一套房.2007年11月拿到钥匙.房屋贷款8万,分5年还清.不知道什么问题,按揭手续一直没有办下来,2008年12月开放商说产权证办下来了,让我去拿,由于我不在家.让我姐夫代领.2009年2月银行打电话问我为什么4个月没有还房贷.我一下就懵了,因为我根本没接到任何通知说要还款,连一个月换多少,几号还.我都不知道.打电话问了一下银行,银行说按揭合同还在他们那里,银行借据交给了开发商;打电话给以前房产商帮我办理房产的人员,她说她已经没干了,银行借据可能在他们老总那,她说她不会帮我办理了,因为又没人给她发工资.银行让我尽快还款,我该还吗?我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回按揭相关的合同及材料,不让自己受损失.)

按揭合同当然要当事人签字才生效。你要搞清楚情况,是哪里出问题了。、一般银行办理抵押借款时,整套合同,包括购房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房屋抵押合同同时都办理了,估计你已经签订了全部的合同,可能忘记具体签订了那些合同。如果你不签订借款合同,银行不向开发商转交你的借款,开发商是不会把房子钥匙交给你的。、建议你尽快找到银行,要回你该拿的合同,按期支付本息。否则银行可能出售你的房子,那样损失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