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抚养权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有报警…

小孩抚养权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有报警回执、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打我母亲有管理处员工的签名证明。有一个四岁半的男孩,小孩是由我母亲和我一直在深圳带大(与男方同住),男方比我大七岁半,今年三十九岁,我三十二岁,双方都没有施过任何绝育手术,男方此时的年龄算大吗?我从二00三年十二月就没有再工作了,期间男方一直是跟人合作开公司,大部分钱是由他赚回来的,但去年年尾公司已经结束了,至今为离婚的事也没有上班,他在答辩书上写到没有其它的不良嗜好。有这些的辅助情况小孩的抚养权法官会判给谁?

这位网友,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双方各自的经济能力;、双方各自的性格特点(如是否有性格缺陷);、双方各自的生活习惯及嗜好(不健康的习惯、不良嗜好嗜好);、其他是否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仍难以判决时,也不排除有双方分段抚养的可能,也就是在孩子到岁之前还有年,有双方各抚养年或略有差异。为稳妥起见,聘请个律师代理不是更好?如需要更多的帮助,敬请联系克己尽职服务社会你好!法院根据孩子意愿、双方条件等因素进行判决,宜请律师处理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来电咨询。你好,建议你委托律师办理匿名判给有充分证据的一方.请问你有向法院提交争取抚养权的证据吗?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