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我在09年一月份租的厂房,在09年3月初因为出租方个人问题终止出租合同,出租方是否算是违约合同?要怎样赔偿我的损失?是否可按违约加倍赔偿我的损失呢?【我有多台大型设备以安装调试完】谢谢您!等,盼!
首先你们厂房租赁是否约定期限,还有是否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标准。都有的话,那么就好办了。按照所说对方是构成违约,应该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如果租赁合同上有违约条款,按照条款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对方需赔偿你实际损失.按照你的实际经济损失赔偿你好!既然是因为出租方个人原因终止合同,则其当然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官员赔偿,如果双方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如果无约定,则只要你证据证明你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均可向对方主张。此复!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按你的损失数额索赔你好,有没有违约要看你们合同的规定!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要师出有名,否则法院不会支持。出租方是违约,按合同赔偿。你好!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